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
根据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026〕—11号)要求,现就2026年度农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农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农业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以上评委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委会评审;推荐审核单位不得对上述情形的申报人员进行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与方式
1.县、乡农业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农业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将申报材料送市农业农村局。
3.从事农业技术的自由职业者,由人事代理机构或属地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符合条件的,由人事代理机构或属地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送市农业农村局。
4.农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线下方式开展,申报材料严禁涉密,不得填报涉密材料。
四、申报材料审核
1.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含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作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还需审核申报人员是否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对符合申报的,按规定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同意推荐的,必须将申报人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方式、参加人员、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推荐、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参评。用人单位如存在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被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加强对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认真把关,同时对是否从事农业技术工作进行严格把关,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或直接推荐评委会承办部门审核。
4.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及时宣传和传达有关文件要求,按规定程序负责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和做好有关问题的咨询,凡未经下一级职称办事部门统一办理的申报材料,上一级职称办事部门不予受理。
五、申报所需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封底,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及格式。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2.《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所有的复印件需要审核人签字,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第1-9按顺序装订成一册,第10单独不装订,第11单独不装订)。
(1)封面
(2)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
(3)身份证(更名材料)
(4)学历材料
(5)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7)继续教育、培训材料
(8)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9)个人荣誉证书
(10)用人单位审核承诺书、公示情况材料等(两份)
(11)代表性论文、技术报告或者业务工作总结
六、其他事宜
(一)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破格条件和工作业绩等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二)认真填写《资格审议、评审名册》和《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此表填电子版,表中有下拉键的栏,请通过下拉键选填,不准复制粘贴),并认真校对个人信息,《评审表》《评审名册》及《信息采集表》等表格所填信息务必准确、一致,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报市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室(407室)。
(三)根据初级评审计划,上报材料截至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前,逾期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上报到开远市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室(407室),联系人:陶宝芬、高蕴格,联系电话:3165262。
附件: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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