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重大动物卫生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重大动物疫情的危害性,保障我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我局使用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62.98万元用于购买口蹄疫非结构蛋白抗体单抗阻断ELISA试剂等动物防疫物资。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参加了项目遴选,经我局评审、会议研究,拟选取广州京奥实验器材有限公司为2025年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现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1日,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宁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车背洞达信路6号广宁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冯股长,联系电话:8668436)
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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