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农业职改领导小组,光泽县、松溪县民政和人社局,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我市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一)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从事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符合闽人社文〔2020〕140号、闽人社发〔2021〕1号等文件规定,均可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二)凡在我市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台湾农业技术人员,符合闽人发〔2008〕73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二、报送材料时间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报送材料时间截止为2026年5月8日。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年限计算
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计算年限为取得本系列现任职称后至2025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答辩
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情况、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职称评审收件工作,对每位申报人员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和业绩给予认定,签署意见并经审核人签名,杜绝不在岗人员申报参加评审。
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报人员的《申报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在本单位张贴公示,并公开监督电话号码(南平市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平市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B212,监督电话:办公室8892330、科技教育科8848911、纪检组8830201),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职改工作透明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评审表》中“推荐意见”栏按规定对参评人作出评价、写出推荐意见。并将“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填入《简明表》中的“公示”栏。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3.往年评审未通过的对象,今年申报材料中有增加新业绩的方可申报。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4.各县(市、区)农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务,应经县(市、区)人社部门预审委托,按上述报送时间,将材料报送南平市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代评。
5.南平市直单位的申报人员,其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初审并公示后经主管部门委托集中报送南平市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的申报人员,其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初审并公示无异议,送当地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后集中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开具评审委托书,统一报送南平市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6.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职称。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录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作为以后申报职称的重要参考。
7.本文件及附件可登录南平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http://nyncj.np.gov.cn)政务公开频道下载。
附件:
南平市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南平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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