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
一、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单位职改办提交的材料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单位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各申报单位要按考核名次顺序依次将申报人员情况填入,并逐级审核签注意见)。需经过县(市、区)农业局职改办及县(市、区)人社局盖章。
3.《职称预审情况花名册》,按照考核名次顺序依次将申报人员情况填入,表中“主要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情况”栏,应写明“实践能力(经历):县处级x项,市厅级x项,省部级x项,国家级x项。业绩成果:县处级x项,市厅级x项,省部级x项,国家级x项。表彰:县处级x个,市厅级x个,省部级x个,国家级x项。发表论文:CN刊物发表论文独著x篇,第一作者x篇”。表中“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应闽人社文〔2020〕140号文件所列项目)”栏,应写明“是,实践能力(经历):①②③(选择一项);业绩成果:①②③④⑤⑥(选择一项);学历破格:①②③④(选择一项);资历破格:①②③(选择一项)”。
4.《评审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破格申报和正常申报人员分开填报。表中“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主要业绩”栏,应与《职称预审情况花名册》中“主要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情况”栏一致,写明“国家、省(部)、地(厅)级奖”的获奖类别(指科技进步奖、丰收奖等)、次数、名次(仅指一级证书获得者)、所主持项目的等级、数量和在省级以上(CN)刊物第一作者或独立发表的文章篇数。
5.《农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代表作目录表》,本表应分专业填写并备注是否破格申报。
6.请将《职称预审情况花名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农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代表作目录表》填好内容的电子版发送到市农业职改办电子信箱(npkjwjk@163.com)。
二、个人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表内各项内容应如实完整填写,表中所列获奖及发表文章(含封面、目录、封底)均须附原件与复印件;表第10页“任职考核情况”这一栏,考核单位对申报者应作较全面、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明确任期内每一年度的考核结果。《评审表》应打印纸双面打印对折,并如实填写,其中本人申明部分、任职考核结果和单位推荐意见要用黑色水笔填写。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统一不作要求,有参加全省职称外语统考的人员,请在《评审表》第10页“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上填写外语考试的语种、成绩等;其他申报对象填写“不作要求”。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25份。工作业绩(含论文)必须是获得现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该表应采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字体要求使用仿宋-GB2312,小四号字、单倍行距,不要另加附页,并加盖所在企事业法人单位印章,同时公示并盖上单位职改人事部门印章。
3.论文代表作。正常晋升的申报对象可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篇(独立完成,内容限现申报专业)作为论文代表作,一式三份(代表作有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其中一份应完整复印,即含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并在左上角注明“代表作”字样;另二份隐去作者姓名、单位、页眉、页脚复印,仅保留正文。没有在刊物上发表的代表作其中二份,隐去姓名、单位复印)。
学历破格,县级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还需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公开发表(内容限现申报专业,字数在1000字以上,独著)的专业论文1篇以上;市属农业技术人员还需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用来破格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内容限现申报专业,字数在1000字以上,独著)的专业论文。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县级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选择二篇作为代表作,市属农业技术人员选择三篇作为代表作,各完整复印一份(与原文一样含作者姓名、单位、页眉、页脚及刊物封面、目录、封底并在左上角注上“代表作一、二、三”),选择“代表作一、二”送审各再复印二份(隐去作者姓名、单位、页眉、页脚仅保留正文)。
不作代表作的论文、著作要求提供原件。论文、著作各复印一式一份,在专业期刊发表的论文均应完整复印一份(即含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装订成册。
4.《业务自传》一份。总结题目为“×××同志业务工作总结”,统一用A4纸打印。字体要求仿宋-GB2312,小四号字、单倍行距,仅限一页,可双面打印。内容限于取得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以后的主要业绩,不超过1500字。基层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查公示签印,以示负责。
5.参评人员基本信息佐证材料:《业务自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各层级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约合同、聘书、外语考试成绩证书、任职期间每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奖励表彰证书、任期以来每年度考核表、专业规划和调研报告等材料原件和复印各一份,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任职期间未达到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的不得申报。
6.《实践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清单》,注明符合闽人社文〔2020〕140号所要求的具备条件项目,写清项目的等级、名称(函文号)、申报对象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和应用效果等关键信息,清单公示并盖上单位印章,和相应的佐证材料各一份,装订成册。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对每位申报人员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和业绩给予认定,签署意见并经审核人签名,杜绝不在岗人员申报参加评审。
2.各县(市、区)农业职改办对申报者的材料,请按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评审表》中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称简明表》、《业务自传》和《实践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清单》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上。按上述提交材料顺序要求装袋,有复印件的原件另外装袋,并在材料袋的正面贴上按要求填好的材料清单,在材料袋的底部贴上评审材料分类标识。对不符合要求的送审材料应及时退回。若因此延误上报送审,责任自负。
3.在材料清单上注明申报人单位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码。
4.材料上报后,除市职改有关部门另有要求外,不收任何补充材料。
5.本通知未载明事宜,按省、市职改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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