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29号)精神,我局决定举办2024年惠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培育班分2期举办,第一期2024年10月9日-14日(粮食、茶叶专题),第二期2024年10月21日-26日(养殖、设施农业、果蔬种植专题)。
培训开班地点设在惠州市天悦大酒店,课堂教学、现场教学根据专题,开班结束后安排前往江门市、广州市、梅州市、肇庆市、清远市等地。
二、培育对象
惠州市内年满16周岁,包括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从业人员、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退役军人、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培育方式
培育班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报到安排
2024年10月9日(第一期)、10月21日(第二期)上午8:30到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2号天悦大酒店报到,9:30进行开班仪式。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汇总学员名单,9月30日前汇总报我局科教科,并通知学员准时参加培育班,携带好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近期红色小1寸照片2张,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于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
(二)培育期间,学员要遵守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及学院管理规定,每天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不提倡在宿舍里会客、聊天,尤其是绝对禁止饮酒。要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务求学出成效、学出干劲。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铭生,280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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