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民技术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咸宁市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民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申报参评农民技术职称水平能力测试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申报参评2025年度农民技术中、高级职称,且经参评资格公示通过的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
2.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207会议室
三、测试办法
水平能力测试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参评人员按照事先分组顺序逐一进入面试室进行答辩。面试答辩分为能力展示(可 PPT 演示、样品展示)和答辩两个环节。能力展示 5分钟;答辩 2 题 2分钟。能力展示环节参评者可事先准备,重点介绍自己的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技术水平等,个人展示需在 5分钟内完成,严禁超时。面试答辩采取封闭管理,答辩后人员须离开。
根据面试答辩情况,由评委专家当场评分,测试总分为100分,按30%计入评审总分。
四、其他要求
1.此次测试成绩当年有效。
2.评审费用。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13〕1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标准为3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标准为15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标准为60元/人。
3.参评人员根据考评时间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于测试当天上午8:30之前报到并缴纳评审费用。未按上述时间进入候考室的测试者,视为自愿放弃。
咸宁市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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