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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公告】筠连县2026年农业初中级职称评审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5/14

筠连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技术人员初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县级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49号)有关规定,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申报评审助理级(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中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执行。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修改截止时间。申报人员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符合以下资历年限条件之一:

(一)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原取得农业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资格,且符合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农艺师。

(二)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具备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通过国家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三)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四)基层倾斜政策

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四大片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应在2011年6月30日前在基层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五)“双定向”职称申报

按照《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宜宾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农发〔2022〕25号)精神,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基层“双定向”职称,也可申报普通农业职称资格;通过“双定向”职称制度取得的职称资格在规定的实施范围内有效。

县域内企业人员及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须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6个月以上并提供近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缴费依据。其他申报条件请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21〕61号)执行。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一)农艺师(助理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茶、果、蔬、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7.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8.水产。

(二)畜牧师(助理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兽医师(助理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5月06日—6月05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3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8:00。

所有资料应按相应时间要求按时提交,逾期概不受理。

五、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后进行,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单位注册需以法人方式注册,已注册用户的单位和个人,无需重复注册。申报人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请联系所在单位进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首页下载查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选择“筠连县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专业必须在申报框内选择填报。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公示情况。其中,符合基层倾斜政策,破格申报人员等需详细说明具体推荐理由。

(三)复核推荐

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评审材料进行复审。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推荐至县评委会评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申报受理

县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党建人事股负责具体工作,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并组织到乡镇和推荐单位实地抽检。

(五)组织评审

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后,由筠连县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委会按照组织答辩、同行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

(六)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职称评审系统及筠连县人民政府官网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七)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按权限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六、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符合免答辩条件的,均须参加筠连县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免答辩人员。按照川农〔2019〕46号文件规定,免答辩人员范围为: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在省级部门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人员;或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员、帮扶凉山工作专班队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符合免答辩政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符合免答辩条件且自愿选择免答辩的人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免答辩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评委会。

(三)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四)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七、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由评委会统一收取用于此次评审工作经费。

八、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员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申报,若发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九、资料报送

系统审核通过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自动生成),A4尺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后送至筠连县农业农村局302办公室(联系人:张原;电话:0831-3898318、13795835751;邮箱:657280246@qq.com)。其余材料均为线上提交。

筠连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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