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110号)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和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附件1、2)。公示时间:2025年9月3日至9月10日(5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人员所在单位(或村委),请按照公示文稿样式(附件4)格式对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单位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有效反映,并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各单位须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书面反馈揭阳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和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受理部门:揭阳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和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联系方式:0663-8288251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以东揭阳市农业农村局5楼510房
附件:1.2024年揭阳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4年揭阳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4.公示文稿样式
揭阳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揭阳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
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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