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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2026年农业中副高职称申报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5/29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农业技术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州级有关单位:

根据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26〕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大理州2026年度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方式

2026年度大理州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ynzcpd.cn)开展申报评审工作。推荐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360极速浏览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

三、申报程序

(一)州级单位人员: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创建申报人账号→申报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评委会。

(二)县(市)及以下单位人员: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创建申报人账号→申报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评委会。

 提示:各单位职称工作管理人员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系统”后,点击新建(或导入)按钮,如实填写(或导入)申报人员基础信息,完成申报人员账号注册工作。单位管理人员创建申报人账号后,申报人员用手机号(账号)登录系统,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登录成功后,申报人即可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操作手册”请登陆后在“工作台—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四、申报审核时间

(一)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6月10日8:30—7月10日18: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二)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8:00。

(三)州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组织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8:00。

(四)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8:00。

五、申报、推荐材料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如实、规范上传申报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平台要求,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档案,分模块如实填写本人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聘任、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以及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参加继续教育、学术活动等有关情况,上传相应佐证材料。(上传材料要求参考附件1)。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明确审核推荐意见。上传以下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情况书面意见。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有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用人单位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情况的书面意见,签署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及公示情况说明。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须上传公示、公示场景远照和公示内容近照、公示情况说明)。

3.推荐意见。包括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公示情况、申报人廉洁自律情况等。签署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三)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主管部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把关,上传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及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申报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全州各级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需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单位空岗情况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先行申报评审。符合放宽评聘岗位范围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时间计算截止2026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需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人从业年限及履职年限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事关系合同(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申报人员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认定。

(四)因工作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任职资格时间可累计计算。

(五)全面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凡是申报上一级职称人员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述职,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上报。

(六)确保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有效衔接。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54号),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符合相应条件的,在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时,可直接按对应专业职称资格进行申报。

(七)对参与政府重点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振兴、洱海保护等政府重点工作期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参与重点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因表现突出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同为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

(八)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8号),全面贯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专业领域的职称申报评审。

(九)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28号)精神,经批准认定,符合条件的“双肩挑”人员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时,需按干管权限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提交“双肩挑”人员岗位聘用备案表。

(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主管部门是各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对于自由职业者,主管部门为档案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学历、履职年限和评价标准按照我州县乡基层人员资格条件执行。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非公企业,因申报地为大理市,由大理市进行推荐。

(十一)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相关要求进行,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十二)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省州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七、其他事项

(一)评审通过人员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zwfw.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二)采集审核人员信息。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各县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州级各有关单位须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填写《大理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单位信息采集表》(附件2),于2026年6月5日前报州农业农村局人事老干科(邮箱:dnrsk@126.com),各县市有关人员信息请县市农业农村局收集汇总后一并报送。

(三)特殊人才申报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工作另行通知(有申报意愿的可电话咨询)。

州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赵燕,0872-2316443。

技术支持电话:0872-2176686、2195678。

技术支持QQ群:434586630。

附件:

1.申报人上传材料要求

2.大理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单位信息采集表

3.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附件1:申报人上传材料要求.doc

附件2:大理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单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pdf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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