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农业职称申报时间及费用说明
职称评审严守学术道德底线,全面推行诚信承诺制与单位审核负责制。同时,官方明确了各级别职称的评审收费标准,严禁个人私自汇款。
职称申报审核
(一)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报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撤销相应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二)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取得相关工作业绩和成果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构、抄袭等道德失范行为,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审核人员在审核复印件时,应认真核验原件,且在上传的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据实说明公示结果。
重点查处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假刊、套刊、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违规行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以及出现其他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情形的,经调查核实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2025年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2026年未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业绩成果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受处分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确认申报人知晓。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将进行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
其他事项
(一)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8日至7月31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前。请各地、省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二)根据苏财综〔2023〕13号文规定,农业技术正高资格评审费每人300元,副高资格评审费每人200元;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正高资格评审费每人400元,副高资格评审费每人300元。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汇到指定账户,省有关单位报送材料时直接缴纳,不接受个人汇款。
(三)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评审委员会年度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各设区市要及时转发年度评审结果。申报人可在“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自主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务必坚守诚信底线,按时足额缴纳评审费用,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审环境。
相关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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