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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阳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6/17
安阳市土壤肥料站近期拟对《安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汇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开展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进行公告。  一、代理机构资质  (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省、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了《安阳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6月24日

安阳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4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30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要求,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高质量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以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

(一)目标任务

围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和种养加销能手培训等,统筹推进各类高素质农民培育,全年完成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以及种养加销能手任务1861人(2024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任务安排见附件)。各类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及人均补助资金测算标准如下,培训费用根据实际需求支出。

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和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7-12天,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4000元左右。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线上学习时数不做具体要求,其他类型线上学习时数不高于总学习时数的30%。

(二)重点方向

1.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分区域、分品种、分技术确定培训内容,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聚焦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技术技能要求开展技术培训。开展园艺作物等领域技术培训,继续面向羊养殖主体、奶农、渔民开展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做好师资课程储备。

2.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3.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三、专项行动

服务三农领域重大任务,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农民综合素质素养全面提升,组织实施四个专项行动。

(一)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以玉米、小麦等重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滑县、安阳县为实施范围,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因地制宜、按需设班。以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为对象,围绕全产业链技能,强化急需、短板技能培训。在有条件的地区,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对象,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为重点,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扩大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行动,提高农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在适宜区域继续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项培训,在豇豆主产区域继续开展质量安全控制培训。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面向上述主体从业就业人员,以相关涉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三)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行动。支持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围绕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提升从业者技能水平,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根据脱贫人口(含非脱贫人口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鼓励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匠带培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每个县举办不超过20个班,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四、工作要求

2024年全年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分层分类组织实施。市级开展指导培训。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各项目县(市、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县级开展产业普惠培训。聚焦当地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支持县(市、区)根据需要,分产业分类别组建种养加销能手技能提升、乡村社会事业促进者及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专题班。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的,强调选育用一体化培养,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以从业就业技能培训为主的,鼓励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进行岗位实践或顶岗实习。鼓励举办青年高素质农民、女性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

(二)切实提升培育质量。1.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所辖区域县级培育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服务,加大实地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认真审核本级各类型培训机构配套设施设备、教学管理人员队伍、教育教学质量效果等。2.深入摸底调研。市级统筹安排,以县域为主,按照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严格遴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育对象,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3.科学制定方案。各项目县(市、区)要在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摸底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统筹谋划,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培育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等安排,按要求经过审核报送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要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选师资教材,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细化培育操作方案,报送县(市、区)科教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开班。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

(三)系统提升体系能力。1.推进培育机构、实训基地能力建设。持续完善“一体多元、优势互补”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满足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培育需求,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完善培育机构、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加强规范选用和监督管理。支持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鼓励培育质量高的机构长期稳定承担任务。鼓励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学历教育贯通试点,探索建立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学时转换机制,支持农民提升学历水平。鼓励科研院所为培育对象提供训后长期技术服务。在以上几类教育培训力量不足的项目县(市、区),有序引导和规范社会化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合理设置遴选条件,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2.加强师资教材质量建设。强化培育课程建设,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组织开发综合素养课,因地制宜开设专业技能课,按需设置能力拓展课。组织开发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审核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专家纳入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稳定一支专职教师队伍,选聘一批优秀兼职讲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各类共享师资库资源,培训机构要注重优先从师资库中选聘优秀教师。将科技特派团成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服务主体的专业人员纳入师资队伍。各项目县(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要审核把关综合素养类教材,指导培育机构、实训基地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订购优质专业报刊,供参训学员学习参考。3.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线上教学,适时开展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直播培训。把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农业减灾防灾、转基因科普知识、安全生产、数字素养与技能等纳入综合素养培训课程,开发特色培训课件,鼓励农民线上自主学习。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线上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

(四)创新教育培训模式。鼓励创新路径,因地制宜探索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搭建农民和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用人主体之间桥梁,探索校地合作委托制培养、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路径。围绕特定区域或特定产业农民群体共性需求,开展定制化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针对农民融资保险、流通销售等方面需求,推进相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服务联动式开展。

(五)强化全过程管理。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全过程管理。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等的监督管理。1.规范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摸底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费用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春耕春管、三夏、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技推广机构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2强化“三级联动”监管。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服务机制,省对市级和省级培育机构进行调度,随机抽查培育执行情况;市级对辖区加强培育工作指导和管理,统筹县级各类型培育任务,全面推进工作进度;县级对本级培育机构、实训基地的培训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服务,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3.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五星”支部创建等专项考核中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指标考核。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有关绩效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阳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绩效管理,科学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实现所有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线上可查,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双90%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六)做好指导跟踪服务。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继续贯彻《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办〔2016〕130号)精神,协同农业农村、人社、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持续完善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创新支持、金融保险服务、荣誉表彰奖励“四项并行”培育政策,积极创设优化支持政策和资助项目。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110号)要求,持续加强高素质农民金融信贷知识培训和对接服务。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鼓励高素质农民申报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支持高素质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继续举办全市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支持各项目县(市、区)举办相关技能比赛、交流研讨等活动,搭建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推动高素质农民长期发展。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展示新时代新农民新风采,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请各项目县(市、区)于2024年6月27日前将年度工作方案、12月6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联 系 人:韩保兵  江 艳  3808297

电子邮箱:ayyggcbgs@163com

附件:安阳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任务计划一览表.doc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了《安阳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6月24日安阳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4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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