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灌云县2026年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26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一)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委托县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初定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已实行初、中级职称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含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农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工程等职称系列(专业),对初级职称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的档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初定。药学、律师等专业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方可初定。
二、初定条件
1.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 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5. 申报人员资历时间计算到2026年4月30日。
(二)关于学历认定
1.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学校学历,在参加职称初定时予以认可。
2.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初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初定时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 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三)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四)参加继续教育,从参加工作时开始,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需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
(五)对已实行职业准入的新闻、播音、律师、公证员等系列(专业)的人员,须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初定。
三、申报方式及渠道
采用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首页“云办事”中的“职称”专栏,或登录“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职称申报入口,进入职称初定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三份,从申报系统内导出,A4纸打印单独装订)。
2.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以上学历也可只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证明须在有效查验期限内)。
3. 继续教育公共课证明。登录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中继续教育公共课学习模块,学习并打印《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网成绩汇总表》(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4. 具有行业准入要求人员还需提供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及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须实际工作单位、派遣单位同时审核盖章。
6. 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在编人员提供,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材料每人一袋,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申报人所属单位需认真核实、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审核无误后在《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签字盖章。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网上申报时间:5月14日至6月10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5月18日至6月15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号窗口。
五、注意事项
申报人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后需按文件规定时间报送纸质材料,未报送纸质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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