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提升乡村工匠宣传选树成效。
二、出台依据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乡村工匠培育和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我市积极组织开展乡村工匠摸底调查工作,各县(区)围绕推荐条件认真落实申报推荐工作,并征求公安、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意见,经市直相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形成2026年漳州市级乡村工匠名单,现予以公布。
四、文件生效期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生效。
五、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何佳文
联系方式:0596-25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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