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关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政策要求,为进一步充实株洲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技术优势,科学规范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现就放宽株洲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人选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相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放宽专家库人选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耕地质量、农田水利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且符合《关于征集株洲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人选的通告》(附件2)要求的专家,可申报株洲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其余申报条件不变)。
二、申报程序
(一)提交报名。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株洲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等证件(交复印件)及2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经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拟入库人员在株洲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进入株洲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
(三)截止时间。申请表、各类证件复印件、照片于2026年6月5日17点前邮寄或者交至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53号(株洲市农业农村局707室,联系人:宋仁杰,电话:18670849139),同时把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sntj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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