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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合江县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7/6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相应层级职称。离退休人员、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一)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不受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性质限制,在社保参保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相关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进行申报。

(三)劳务派遣人员。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单位须为在泸州市域内登记注册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企业。申报人材料均须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二、评审专业

(一)中级、初级农艺师申报专业:农学、园艺、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农业工程等。

(二)中级、初级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中级、初级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等基本条件,严格参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修改截止时间。

(二)申报中级人员公开发表论文的,所提交的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查询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提供,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一并上传报送。未公开发表论文的,应提供规定数量与申报专业一致,且由本人主笔撰写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发展规划等材料,并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2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提供,并附在材料之后一并上传报送;同时材料需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专家认定签字,申报资料附正高级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复审、评委会办公室审查的程序进行。

申报人以个人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评审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7月4日9:00。个人申报提交后,各单位可立即开展审核工作。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7:00。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17:00。

个人及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职称评审系统”分别完成个人申请填报及单位审核推荐工作。主管部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推送评委会,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人员及申报单位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准确,并充分预留单位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时间不足等情况影响申报。

以上截止时间具体以系统设置为准,职称评审表显示评委会接收后导出打印,经各级审核部门盖章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7:00。

对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内容,未按照要求修改或逾期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情形,即视为材料初审不合格,不能参与后续审核、评审环节。为避免出现此类情况及网络拥堵等问题,请合理规划时间。以上截止时间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

五、评审组织程序

(一)个人申请。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和业绩材料,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确定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审核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单位在推荐时,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系统推荐上报。(事业单位在推荐时,要建立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机制,满意率需达到75%以上。)

(三)主管部门审核和人社部门复核。由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特别是资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备的,要求一次性告知补充齐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按程序推荐到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

(四)答辩。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申报者全员进行答辩,由参加评议的专家负责。答辩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合格”或“优秀”的,方可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不合格”和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川农〔2019〕46号文件规定,免答辩人员范围为: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在省级部门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人员;或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员、帮扶凉山工作专班队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符合免答辩政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免答辩证明材料一并报送。

(五)同行评议。评审专家按照评审条件审阅申报人申报材料,每一个申报人员的材料一般要由3名同行专家交叉审阅。评议组或分工负责评议的专家经充分讨论、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并做好在评审会议上介绍评议情况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专家评审会。由评委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召集评审专家召开评审会议。评议组或分工负责评议的评审专家在评审会议上介绍评议和答辩情况,作为评委会投票表决的重要参考。投票表决。评审专家根据材料审阅和评议组情况介绍,进行集中评议后,由评审专家对申报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束后当场计票,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 2/3 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由评委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当场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评审委员会印章。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应由评审专家注明未通过具体原因。答辩和专家评审环节要实现全程录音录像。

(七)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的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在职称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发文办证。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通过人员资料汇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核确认,按程序发文和上传职称电子职称资格文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九)通知存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评审通过文件和评审表一并通知到推荐单位。评审通过文件由推荐单位存档保管,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清晰扫描件。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任职期间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3.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及任职文件。

4.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年度考核表。

5.申报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6.业绩成果材料、论文论著或技术报告等。

7.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及公示情况证明。

所有上传材料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复印属实,与原件一致”。

(二)《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2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三)《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2)1份,推荐单位加盖公章,电子版拷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属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仅提供能证明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七、工作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审核结果负责,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

(二)资格审查贯穿职称申报评审的全过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慎重地签订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委会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复核等各个环节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按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通知缴纳相应评审费: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二)此文件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0-5267677,联系人:张先生。职称系统技术运维咨询电话:028-86117759。

附件:

1.合江县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审核表

2. 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3.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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