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
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指导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评审单位的公告
为规范我县物业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的管理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顺利推进《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指导意见》实施,根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范》(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34号)《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等法规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1家,择优确定合作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指导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评审。
二、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围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指导意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含重大决策舆论风险评估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全面开展民意走访、社会调查、风险识别、分析研判等工作,编制规范完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包含重大决策舆论风险评估等内容);协助甲方组织评审会议,根据评审意见完成报告修改完善,配合完成后续审批、备案等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包含调研走访、资料整理、报告编制、会务协助、成果修改、税费及其他配套服务等全部工作。
三、选聘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业务能力及从业经验,熟悉海南省及地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政策、流程与技术要求;
3.近三年具备类似服务业绩;
4.未被列入保亭县行业准入黑名单,且近三年未有不良记录;
5.取费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并在考虑保亭实际适当下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聘。
四、材料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信息记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信息查询截图;
4.企业简介及近三年来承办相关业务的典型案例;
5.报价函(注明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
以上材料装在同一个密封袋里,所有复印件务必加盖行政公章;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五、选取原则
在符合选聘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量报价、企业信誉、业务经验等方面进行选取。
六、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岗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八、联系人及报名电话
欧工,18508933597。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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