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规定,现对经2025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人工智能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拟通过的人员(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止。
请有关单位在本单位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评审拟通过的人工智能专业初级职称人员名单(具体公示格式可参考附件2),至少应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结束后,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并于2026年8月7日前将《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寄送或自行报送至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拒收到付件)。逾期未送达,视为放弃该职称。
若对拟通过人员有异议,请书面向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电脑打印无效)及提供联系电话,若是单位反映的书面材料则在落款处盖单位公章及署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电 话:0757-83393642
邮政编码:528000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212室
附件1:2025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人工智能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通过人员公示名单.pdf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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