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白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因工作需要,白城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白城市及y8z
y9z为积极帮助委培生解决就业问题,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10号、12号精神,白城市市直部分单位面向委培生公开考试安置就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就业计划计划安置就业人员20名,具体安置单位、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二、安置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1997年至2000年毕业,“培养方式”为委培生、定向生(不含统招、并轨、自费等毕业生),派遣证或报到证注明到原白城市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