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业系列(农业工程专业)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环县畜牧兽医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业系列(农 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农人发〔2026〕9号)、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 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函字 〔2026〕3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农业系列(农业 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职称的人员须在我市的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 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 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农业系列(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标 准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具体包 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以及编外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庆阳市 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建立规范劳动关 系的工作人员;具有我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 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农村实用文化人才,以及事 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可以按有关规定参加职称申报。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事 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等不能申 报评审职称。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被 立案调查在调查期内、以及在刑事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评 审职称。
二、申报方式
全市职称申报和评审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 系统”( https:// gszcxt.rst.gansu.gov.cn/zcfwpt/home) 在线开展。 个人申报账号由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和创建。
三、评价标准
(一)基层农业系列、基层农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任职资 格评审条件
按照《甘肃省基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 社通〔2025〕216号)、《甘肃省工程系列基层农业工程专业高级 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25〕219号)规定执 行。切实向基层“三长两突出”(基层工作时间长、任职时间长、 任一级岗位时间长和任现职前业绩突出、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 人员倾斜,特别要注重向临近退休人员倾斜。基层有效高级职 称申报数额待市人社局随后通知,各县(区)正常晋升、破格 晋升、考核认定申报均占下达岗位数额(破格晋升人数不得突 破各层级正常晋升人数的40%)。
(二)全市农业系列、农业工程专业高级和中级职称任职 资格评审条件
按照《甘肃省农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 〔2025〕217号)、《甘肃省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 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25〕218号)规定执行。严格执行 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正常申报必须在核定空岗的前提下,方可 申报评审材料。破格申报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但 破格晋升职称人数不能突破本系列(专业)各层级正常晋升职 称人数的40%,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需由2名以上同行业正高级专家推荐,专家须持全省有效范围资格证书。基层人才申报 中级职称,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 近,以胜任工作为标准,注重能力考核。
(三)乡村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条件
进一步落实好省委(甘办发〔2019〕55号)文件精神,关于“艰苦边远地区乡村专业技术人才工作20年以上的评聘中级职称和工作30年以上的评聘高级职称不受岗位指标限制”的倾 斜政策。即目前在乡村工作岗位上,累计乡村工作年限达到要 求,借调离开乡村工作岗位的,不得纳入乡村专业技术人才评 审范围;在工作年限上,不得将非乡村工作岗位上的工龄计算 为乡村工作年限。乡村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按照甘人社 通〔2025〕216号、甘人社通〔2025〕219号评价标准执行;乡 村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按照甘人社通〔2025〕217号、甘 人社通〔2025〕218号评价条件标准执行。
(四)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评审条件
按照《甘肃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甘人社通 〔2021〕347号)和《庆阳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细 则》(庆农发〔2021〕306号)执行。庆农发〔2026〕68号文件 已做安排,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高、中级职称申报同专业技术人 员材料一并推荐上报。
四、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全市农业系列(农 业工程专业)正高、副高级职称务于9月25日前提交市农业农 村局审核,中级职称务于9月30日前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1、个人申报:申报人要认真阅读《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操作 手册》(申报人分册),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签署申报 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扫描上传佐证材料,提交申 报单位审核推荐意见等,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后果由 申报人个人承担。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推荐 人选和相关材料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3、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人上传的各项申报材料进行 审核,同时对会议研究、集体评议、意见征求、公示等相关程 序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及时推荐县(区)人社局审核。如发 现用人单位推荐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后 及时退回(退回次数不超过3次),因未按时推荐导致申报延误 的,相关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4、答辩评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会同市人社局联审、抽查,组织符合条件及通过联审人员进行答 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通过人员提交评审会评议。
5、公示发证:评审工作结束后,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 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市人社局印发职称资格文 件,制发职称电子证书。用人单位及时下载打印电子评审表, 用印后送交档案保管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申报材料
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县 (区)职改办正式推荐文件1份(内容包括:初审意见、品德 考核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推荐情况以及公示结果);
2、诚信承诺书;
3、不良贷款证明;
4 、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审核表;
5 、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10份;
6、2026年度申报农业系列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电子版);
7、答辩材料7份,由答辩者自选(可选择已发表的论文或 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其中的任意项),封面注明 “XXX同志答辩材料”。
所有需要填报的表格均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网址: http://nync.zgqingyang.gov.cn/。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推荐程序。 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择优的原则,申报人须按评审条件标准完整、准确填报 上传个人信息及电子版佐证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区) 人社局审核人和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层层把关,严格落 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县(区)申报评 审农业系列职称人员需经县(区)人社局和农业农村局联合推 荐。县(区)农业农村局要负责做好对申报人员的政策答复和 解释工作,对政策不清或无法解答的统一由单位负责职称人员 联系咨询,对前来现场咨询的申报人员个人一律不予受理。
(二)严格业绩标准。 各县(区)要熟练掌握评审条件标 准,准确界定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任低职务年限、工作业绩 等关键性指标,保障评审工作有序推进。对推广成果、培训成 果等工作业绩,必须上传文件通知、任务书、工作计划等完整 的相关佐证材料;各类鉴定验收、批复均以文件或证书为依据, 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单一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与 业绩无关或证明力不强的佐证材料不得上传;要严格落实《省 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 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办发〔2019〕61)要求,对未经批准 开展的表彰不予认可。要严格规范审核“专利成果转化、培养指导、专家举荐、学术任职”等有关软性业绩的使用,全面实 行软性业绩硬性审核机制。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三)严肃纪律要求。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 会影响大,各县(区)要本着对人才评价工作负责的态度,加 强组织领导,严格推荐程序及审核把关,发现申报人通过提供 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 取得职称的,直接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 纪情况及时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纳 入“黑名单”管理;对包庇纵容申报人弄虚作假,甚至将本单 位账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的,要追究用人单位及 经办人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业绩时限规定要求。
申报人的业绩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申报人在该 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业绩成果在下次申报职称时使用。
(二)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办法。
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6年12 月31日。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 计算;其它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 月起计算。
(三)关于全省有效破格晋升和基层有效破格晋升有关事
项
1、破格申报全省有效职称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 限制,取得职称资格后,按照优先调整岗位结构比例聘用。但 是,破格晋升人员总数不得突破本系列(专业)各层级正常晋 升人数的40%。
2、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和我省职称评聘有关规定,“定向 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基层有效高级职称实行岗位总量控制, 高级岗位数额不超过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包括正常晋升 和破格晋升),专岗专用,单独管理。其中:破格晋升不得突破 本系列(专业)各层级下达数额的40%。
(四)关于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方面注意事项
1、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省继续 教育工作有关规定,对未达到继续教育学时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不得进行申报。申报人员需向申报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继续教育 证书等佐证材料(高级上传连续近5年的;中级上传连续近4年 的)。
2、年度考核结果是衡量专技人员能否胜任工作能力主要体 现,连续年度考核合格以上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 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否则不得申报(高级上传连续近5年的;中级上传连续近4年的)。考核合格的必须上传考核登记表, 考核优秀的上传考核登记表或考核文件(如年度考核优秀作为 业绩使用时,需在其他业绩模块内继续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及 考核文件)。
(五)关于论文查重事宜
省职改办提供了在“中国知网”上收录的论文查重服务, 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在知网上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 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 网”查重报告单。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 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否则, 不能按相应层级论文对待。省级学术期刊以万方、维普和知网 数据库作为数据源整刊收录为准。知网已收录文章,职称系统 对接知网自动查重;知网未收录文章,通过检测地址 https://we.cnki.net/check/zcps/gs/main.html#/login 查重获取报告 单,由用人单位盖章上传。
(六)关于在职状态的确认办法。
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 编外聘用人员,要核实社保信息,以确认其是否与申报单位建 立了真实有效的劳动关系。原则上,截止申报当月申报人员必 须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情形的,应提供相应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相关 证明材料。如存在工作经历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 取消申报资格。对于公司法人、董事、监事、股东,通过自主 择业方式到地方企业工作的军队人员,以及已参加失地农民养 老保险的人员,企业可以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劳动合同和银行 工资流水确认劳动关系。
( 七 )品种业绩审核。
培育一个新品种一般需要8到10年时间,育种周期很长, 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凝聚着育种者多年的创新劳动成果。对 使用国家新品种权、国家审定品种、国家登记品种、省级审定 品种作为业绩条件的,必须从严审核,严禁以成果登记挂名窃 取育种者成果。
(八)部分业绩把握
1、工作量业绩。工作业绩中涉及技术示范推广面积、成果 效益、培训班次和人数以及动植物防疫、品种改良、病虫害防 控量等,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累计量,使用该业绩时,须按 年度列表统计,要有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本人作用等,分年 度上传佐证材料。
2、量化统计业绩。如有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产品检验检 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动物检疫防疫等业绩,请在上传佐证材料的同时,填写《量化统计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传在 该业绩之前。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 执行。我单位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商业平台开展职称代办业 务,未委托任何企业或机构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收费项目。
附件: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1日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