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地区农业行业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要求及《阿勒泰地区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条件(试行)的通知》(阿地人社发〔2024〕15号)安排部署,拟开展2026年度县以下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农业技术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评审条件
执行《阿勒泰地区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条件(试行)的通知》(阿地人社发〔2024〕15号)。
三、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9月7日至10月15日20:00(北京时间)。
材料审核时间:10月16日至10月30日。
纸质材料及缴费时间:11月1日至11月20日
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职称材料申报
1.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须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进入“阿勒泰地区职称评审系统”(http://alt.xjzcsq.com/alt/index.html),进行个人注册,已注册人员可直接登陆,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模块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未使用该平台评审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申报人、用人单位具体注册方法见网站“职称申报指南”。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审核把关。
2.遮盖方式: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须在系统内将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照片、身份证、现工作单位及现单位公章进行遮盖处理,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现工作单位名称及现单位公章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现工作单位名称、现单位公章)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不能大面积遮盖,避免影响有效信息的查看。
3.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符合要求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电子职称证书的照片)等要求材料附件。
4.学历学位:从低到高依次填写,并上传相应毕业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无法查询的,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或相关学历材料。
5.专业技术资格:需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任时间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为疆内取得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之一即可;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其他省区市取得的,需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6.工作简历:指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需按照实际准确填写,要求与“基本信息”中参加工作时间一致,简历时间段应上下衔接、保持连续,借调、驻村等可在“工作单位名称”内表述,也可另起一行。
7.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印证材料。
8.继续教育: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的相应佐证材料。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均需提供2022—2026年度培训合格的相应佐证材料。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2026年继续教育学时专项核查工作的公告》,对认定为异常学时作归零处理,该年度继续教育证书予以作废的,需于12月25日前,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及考试,并取得有效证书;如未取得有效证书,将取消职称评审资格。
9.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申报人按要求上传近5年(2021年—202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10.聘(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能反映申报人聘(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3000字以内,总结中不得出现本人单位及姓名等个人信息。
11.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主要指单位公示(附件1)、公示结果(附件2)、主管部门推荐意见(附件3)、廉政情况证明(附件4)、单位审核确认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具体起止时间和从事的相关工作)、聘任文件或合同书。
12.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承诺书。手写“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字样,要求手写并签名、落款时间,上传扫描件。
13.把握时限:申报人要认真学习评审条件,网上申报时按要求逐项填写,仔细检查核对,被退回期间要认真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至地区农业农村局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修改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14.单位推荐意见: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模板详见附件1),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并上传单位公示(模板详见附件1)及公示结果(模板详见附件2)。
1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审核盖章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由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汇总统一报送地区农业农村局档案室227室(阿勒泰市公园路22号),申报材料需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纸质材料。
16.材料上传要求:以上所有附件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并按系统要求格式(JPG格式)正向、清晰、顺序上传,因漏传、错传、未传、不清晰导致的评审结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17.答辩要求:申报农业专业(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部参加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人员,评审不予通过,答辩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即视为评审不通过。答辩拟采取线上答辩方式,时间暂定于11月下旬,农业专业(系列)具体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将职称账号与微信绑定,以便查收答辩通知。申报初、中级的不作答辩要求。
18.评审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和开支范围的通知》(新价非字〔1991〕66号)、《关于明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价非字)〔1995〕56号文件,本着以收抵支的原则,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各级职称参评收费标准:正高级550元/人、副高级500元/人、中级380元/人、初级280元/人。费用同纸质材料一并收取。
19.相关事宜: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各单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同年度已经申报自治区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得重复申报。
20.县(市)资格审查:各县(市)农业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切实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如出现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情况,将按照弄虚作假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的同时,追究审核人员责任。
21.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何伋,0906-2133329
网站技术服务:0991—3193615、3193501
附件:1.基本情况公示(模板)
3.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模板)
4.廉政情况证明(模板)
阿勒泰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
根据阿勒泰地区职称评审要求,现对××同志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进行公示。
一、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三、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起止时间及具体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及职责)
四、业绩成果:(简要描述近五年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办公室,监督电话:××××
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2026年×月×日
附件2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模板)
×××同志申报材料已在本单位公示××天,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公示无异议,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同志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2026年×月×日
附件3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模板)
经审核,同意推荐xxx同志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xxx专业xxx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主管单位(公章):
2026年XX月XX日
附件4
廉政情况证明(模板)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五十二条“公职人员涉嫌违法,已经被立案调查,......被调查公职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及上级机关、单位不得对其交流、晋升、奖励、处分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规定,兹有XXX同志系XX单位职工,聘现职以来(XX年),有无受到以上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有无政治纪律、党风廉政等方面的问题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如无以上情形,请签字确认,如有存在以上情形的,请复函说明。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纪检部门签字:
单位(盖章):
2026年XX月XX日
附件:
1. 0826(定稿)关于开展2026年地区农业行业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附件.doc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