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 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综 合管理部、九华山风景区农林水利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贵池 区水产业发展中心,贵池区农机化发展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 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 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职 称;从事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资源环境、农村能源、 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工 程专业职称。申报专业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 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 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 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 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 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6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线上 申报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及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审核报送。
(一)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至10月 16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人 社部门)、市本级农业农村部门网上审核及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 27日18:00。
(二)平台登录: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 户网站( http://hrss.ah.gov.cn/)。 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打开 “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 申报”后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安徽 政务服务网”,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 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三)资料上传: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 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所在 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特别注意:申报人须同时提交原始材料 扫描件及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的扫描件(打码要求见附件 2)。所有打码版材料不得出现个人敏感信息,否则判定材料无效, 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 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 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1. 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及业务工作总结等,应是申报人取得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主要提供业绩、成果以及业务主 管部门的鉴定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各类表彰还须提供表彰文 件复印件;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 果、专业技术项目、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 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承担的项目、发明创造、学术 技术成果及表彰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
2. 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 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 相关,上传平台的论文数量一般不要超过3篇。为落实论文查重要 求,请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论文查重报告(仅限 维普网、万方数据、中国知网三家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论文数据库网站提供的查重报告),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相关 参考,申报人对查重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人员, 其相关技术措施、成果、结论及较高学术水平的技术报告或试验 报告,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或被采纳可以作为论文 条件。
3. 工作简历有职务、岗位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不得含糊 不清。
4. 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 加盖验证部门印章的页面最后单独上传。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 综合管理平台学习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可以直接在系统 中导入。若申报人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在完 成正常的继续教育学时后,申报中级、初级职称需分别再增加专 业科目200、100学时。
5.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按照“谁受理、 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身份、 年龄、学历、资历、考核情况等基本条件。用人单位按要求对申 请人基本情况、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 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证明(见 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6.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 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下 载上传),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表》或《工 资变动审批表》扫描件(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
四 、工作要求
(一)明确年限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均 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 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 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 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凡违反政策规定、 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 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予以通报。
(三)强化诚信管理。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 区人社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报送材料的 真实性和规范化。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 职称予以取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评审。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 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 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
联系人:高梦颖、邬佳佳,联系电话:0566-2028036,联系 地址:贵池区长江南路106号长江大厦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1913办 公室。
附件:
1. 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2.隐藏个人关键敏感信息问题解答
3. 单位公示证明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池州市长业农村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0日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