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郎溪县农业系列和农业 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农业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郎人社秘〔2026〕27号)文件部署,现就2026年郎溪县 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 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专业 技术人员;在我县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就 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 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二)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 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 术资格;从事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资源环境、 农村能源、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可以申报农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参照《申报 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 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四)事业单位在编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 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 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
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安徽 省企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 行)》(皖人社发〔2024〕16号)和《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 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 199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6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 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 送,由个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逐级审核、申报。未 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网上材料申报
1. 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6 年9月14日-9月30日下午18:00(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 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网上审 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下午18:00。
2.申报网址: http:// hrss. ah.gov .cn/
3. 登录方法: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门户网站,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打开“专技人员综合 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后跳 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前往安徽政 务服务网”,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 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 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申报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 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 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各审核部门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单位审核人员 应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政策条件、材料时间要求等认真开展 资格审核工作。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核人员应 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补正期限。逾 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4. 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 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 业。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系列类别见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 录。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 一个层级申报职称,禁止多头申报。
5.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 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资历、业绩、继续教育、年度考核、诚信 承诺书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 位公章,由审核人签字后扫描上传)。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 2份申报材料,1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 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发现未按要 求隐去敏感信息的,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的申报材料扫描件。
(1)技术报告、工作总结须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证明任职周期内具备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 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和指导一般性技术工作,参与 处理所从事专业范围一般性技术难题。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 从事的专业相关。技术报告、工作总结、论文材料均需上传 word电子版以便查重。
(2)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若申报人学历的专业 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申报初级职称须在完成正常的 继续教育学时后再增加专业科目10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 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 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 期内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 得申报职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初级职称,只需 提供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请参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和《继续教育 学时管理办法政策解答口径》。
(3)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经主管单位 和人社部门盖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 件4),并对信息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 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 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 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线下材料报送
1. 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式2份(网上资 料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 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3.对篇幅较长、涉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提交2份纸 质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的业绩材料)。
4.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0月30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华润苏果写字楼1305室),逾期不再 受理。联系电话:0563-7022404。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 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6年12月 31 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 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 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 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二)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审核单位应切实做好 审核把关和各项服务工作,认真核对申报人的身份、年龄、 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单位公示及公示时间情况。 推荐单位应压实审核责任,严格落实申报人上传2份申报 材料和隐去其中1份材料相关敏感信息的审核要求,并确 保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真实性完全一致。评审委员会组建单 位在审核时,发现存在没有按照要求隐去敏感信息或两份 材料真实性不一致的,则判定申报材料无效。
(三)关于委托评审函。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属农业企业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属各镇(街道) 的,由镇(街道)出具委托评审函;属县直单位的,由主管 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四)转评申报。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农业系列 和农业工程系列职称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皖人社发〔2018〕5号)规定执行。
(五)关于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 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 〔2005〕72号)有关规定进行收取。
(六)关于职称申报诚信问题。严守政治与职业操守 底线,确立以德为先评价导向,将科研诚信、职业道德 放在职称评审首位,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学历、资历、 聘期、业绩、技术报告、论文)必须真实完整,签署诚 信承诺书,对真实性终身负责。存在科研失信、职业道 德失范行为, 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 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附件:
附件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2026年).docx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
2 0 2 6 年 9 月 1 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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