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德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 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 人社秘〔2026〕2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 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 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 籍专业技术人才。
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 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职称;从事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资源环境、农村能源、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 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专业 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 评审。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 退休(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农业 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 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 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6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 和线下部分材料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 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 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6年9 月22日至10月22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 增人员申报),市人社局或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 年10月31日18:00。
2.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 http//hrss.ah.gov.cn/), 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 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 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 行登录。
3.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专 栏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栏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 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4.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 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农业 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类别见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申报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 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 申报职称。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 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5. 申报人按照要求上传材料,申报类型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常 规申报、转评申报。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 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 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各审核部门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职能部门(单位) 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政策条件、材料时间要求等认真开 展资格审核工作。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核人员应当一 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6.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经主管单位和同级 人社部门盖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 ( 附 件 5 )。
7. 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转专业 继续教育证明(若申报人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 时提供)、继续教育、论文(技术总结或试验报告)、业绩成果、 公示证明、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 加盖单位公章,由审核人签字后扫描上传)。申报人员须同时 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 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 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本人关键敏感信息,一 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
8.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 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 果的,责任自负。另根据系统要求,其他必填项也需填写,否则 无法提交。
(二)线下材料报送 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事业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出具;企业由“两区 两园”管委会、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无 主管部门的企业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公示并加盖公 章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评审推荐函)。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式2份(网上资料审 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 寸免冠彩色照片,申报转评、认定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转 评”、或“认定”)。
3.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
4.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1月6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市农 业农村局综合办公室(广德市天官山路9号,联系电话: 0563-6042338),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关于时间节点。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 学 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 为2026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 年起算,以近五年业绩为主。
(二)关于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 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 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 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 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若申报人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申报初级职称 须在完成正常的继续教育学时后再增加专业科目100学时。
(三)关于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 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 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 发文当年不得申报。
(四)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各审核单位要认真落实审核 和服务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 业、业绩、年度考核、单位公示及公示时间等情况。推荐单位应 压实审核责任,严格落实申报人上传2份申报材料和隐去其中1 份材料相关敏感信息的审核要求,并确保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真实 性完全一致。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审核时,发现存在没有按照要求隐去敏感信息或两份材料真实性不一致的,则判定申报材料 无效。
(五)转评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农业系列和农 业工程专业职称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 发〔2018〕5号)规定执行。
(六)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 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 号)有关规定收取。
(七)其他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 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申报 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
1.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2.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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