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 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农业农村部门、人社局,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单 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 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6〕31号)要求,现将我市 2026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淮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 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 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 系列职称;从事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资源环境、农村能源、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水利水电工程、林业工程等 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专业 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 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林业、水利)技术人员, 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农业(林业、水利)技术人员,均 可以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
(三)在淮就业的港澳台农业(林业、水利)专业技术人 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 证的外籍农业(林业、水利)专业技术人才。
(四)中央驻淮单位或国有企业、大型股份制企业在淮工 作的农业(林业、水利)专业技术人员。
(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 职称。
(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 报职称。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 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 号)、《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 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水人〔2020〕76号)、《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 知》(林人〔2020〕68号)执行。
三 、申报程序
2026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采取 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
按照隶属关系及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审核报送。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至11 月2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区 及市有关单位网上审核及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
2. 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 网站,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打开“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 务平台”,进入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后跳转至登录页 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账 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 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 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3.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 信息并扫描上传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继续 教育、年度考核、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实行聘任制的企事 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表》或《工 资变动审批表》扫描件(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
(1)申报人的业绩须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成果。主要提 供业绩、成果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 各类表彰还须提供表彰文件扫描件;承担的重大农业项目,必 须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实施 方案、鉴定材料或验收报告扫描件,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 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立项单位公章。
(2)申报人的论文为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上传 的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 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 相关,上传平台的论文数量一般不要超过3篇。为落实论文查 重要求,除了提供PDF 版本论文外,还需提供可编辑的 Word 版 本论文。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人员,其相关技术措施、成果、结 论及较高学术水平的技术报告或试验报告,经县级以上业务主 管部门鉴定认可或被采纳可以作为论文条件。
(3)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中、初级职称的最近一 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部门根据 要求验证、加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 成公需科目学习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若申 报人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在完成正常的继 续教育学时后再增加专业科目100学时(初级)和200学时(中 级)。
4.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5.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 公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 下载上传),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有关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有关材料报有关部门初审, 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各县区、园区农业农村部门 及市直有关单位向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 组建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报送时间为11月16日至20 日。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参评人员名单1份。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 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2. 一份原始材料扫描件、一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 (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由各 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市有关单位汇总刻录光盘报送。
四、有关事项
(一)关于职称评审“盲评”。职称评审采取“评审盲抽、 材料盲审、过程盲评”。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 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 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 出现个人相关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 当年申报资格。
(二)关于任职、 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 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 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 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三)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 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 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 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或违反推荐程序报送的申 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 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 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 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 的。
(四)关于职称申报诚信问题。 全市职称工作全面推行告 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确保提供的相关证书、业 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 “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职称 予以取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评审。
申报材料由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集中报送 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A 座742室, 联系电话:0554-6678283。
附件:
1. 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 单位公示证明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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