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科室、机构: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资 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亳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 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 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 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 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三)在亳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 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现行农业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可向 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 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事业 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 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6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 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及属地管理原则逐级 审核报送。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1 月 9 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 各县 区业务主管部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 间为11月24日。
(二)网上申报流程
1.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 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 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 录”或“单位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 验证码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职称申报”页面的右 上方进行下载。
2.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 息并扫描上传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继续教育、 年度考核、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人 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表》或《工资变动审批 表》扫描件(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
(1)申报人的业绩须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成果。主要提供 业绩、成果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各 类表彰还须提供表彰文件扫描件;承担的重大农业项目,必须提 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实施方案、 鉴定材料或验收报告扫描件,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所在单位 科研管理部门或立项单位公章。
(2)申报人的论文为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上传的 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 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 上传平台的论文数量一般不要超过3篇。为落实论文查重要求, 除了提供PDF 版本论文外,还需提供可编辑的Word 版本论文。
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人员,其相关技术措施、成果、结论及较高学 术水平的技术报告或试验报告,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 可或被采纳可以作为论文条件。
(3)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 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加 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 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若申报人学历的专业与 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在完成正常的继续教育学时后再增加 专业科目200学时。
(4)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 结果的,责任自负。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 公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下 载上传),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有关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各单位按管理权限对申报人提交的 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需要报送的纸质 材料如下:
1. 参评人员名单1份。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 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2.一份原始材料扫描件、一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 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由各县区农 业农村局和市有关单位汇总刻录光盘统一报送。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此表仅供破格申 报人员填写,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
四、有关要求
(一)关于职称评审“盲评”。职称评审采取“评审盲抽、材料 盲审、过程盲评”。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原始 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 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 相关敏感信息, 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 格。
(二)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 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6年12月31 日。任 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 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 期相应顺延。
(三)严格落实审核工作责任制。 申报人所在单位、农业农 村部门推行资格审核 AB 岗实名制,申报单位AB 岗审核人员签 字材料,省系统平台已提供《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员授权审签表》模板,申报单位可登录审核账号后自行下载,按要求签字、 扫描上传。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和各项服务工作,按 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照“谁审核、 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定专人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交的材料, 尤其是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情况 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人提交的两份材料(1 份原件、1份打码)内容一致。申报人有关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对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 定严肃处理。
(四)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 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 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 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或违反推荐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 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 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 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关于职称申报诚信问题。 职称工作全面推行告知承诺 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确保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 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 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六)关于申报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 —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申报材料由县区人力资源与 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审核报送;民营企业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报送。申报材料 报送至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2楼1209房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8-5555701。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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