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农字〔2022〕335号)和中共文昌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申请开展2022年度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复函》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工作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并申报农业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者;
(二)在我市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相关政策
(一)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其专业技术人员可进行职称申报;
(二)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三)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因不良诚信记录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影响期满或解除处分起,连续3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方可申报;
(四)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办理转评手续,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资格,转评一年后允许参加高一级资格的晋升,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三、评审专业和条件
(一)评审专业
评审专业分为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农业工程、畜牧、兽医、水产9个专业。
(二)评审条件
1.申报资格条件。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1〕420号)要求执行。
申报人员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
2.外语、计算机条件。根据琼人社发〔2017〕38号文件,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2020-2022年三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其中一年须有结业证书(含网络培训结业),并且年度培训学时不少于90学时(含网络学习学时)。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全部申报材料必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上报”,公示结果由本单位盖章确认。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本单位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签署审核人姓名、联系电话,并盖单位章和骑缝章。未经公示的材料和未经单位证明属实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凡能提供以下学籍学历认证信息的,申报材料无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1.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经注册后,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
2.国内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经注册后,提供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
3.全国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信息可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网(http://jxzs.mohrss.gov.cn)查询,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
未能提供以上相关信息的,还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本人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个人综述材料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后盖章生效。个人综述材料内容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学历、资历、业绩、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身体状况、思想表现等七个方面。提交与个人综述材料相对应的证明证据(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详见附件1),用档案袋装袋,封面署明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报评的专业技术资格、通讯地址、个人联系电话。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898-63222296、0898-63216189),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文昌市文城镇清澜惠民路112号市委市政府大院西副楼六楼602室。
(三)组织评审、核准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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