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畜牧(兽医)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高级畜牧(兽医)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须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在某一方面有较深造诣,在学术上、技术上有独到见解;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制定本地区或本专业生产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设计新技术开发项目,独立解决本专业重大技术难题,在提高畜牧业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取得较高价值的科技成果;具备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和培养中级技术人才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畜牧、兽医、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业农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畜牧(兽医)专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取得畜牧(兽医)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畜牧(兽医)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畜牧(兽医)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畜牧(兽医)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
(二)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新品种、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三)主笔或主要参与起草省级以上地方标准(规程)、行业标准或省(部)级农业法规。
(四)主持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范围内的农业生产、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方面的规划。
县级以下人员取得畜牧(兽医)师后,具备上述或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一)为本县引进、示范、推广重大农业技术或新品种。
(二)参与实施设区市级以上重大推广项目。
(三)参与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养农业科技示范户等工作。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畜牧(兽医)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得市(厅)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2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三)主持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被当地政府采纳1项以上,或取得国家专利1项以上(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证明);或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纳入省级以上风险因子库;或在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被确定优秀等级2次以上的;或具有咨询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主持编写的技术推广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
(四)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3篇以上。兽易通
县级以下人员取得畜牧(兽医)师后,具备上述或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的,可以申报:
(一)获得市级科技奖励三等以上奖1项以上,或参与市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2项以上。
(二)主持制(修)订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并被采纳1项以上,或参加2项以上。
(三)主持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被当地政府采纳1项以上(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证明)。
(四)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重大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或编写技术培训教材2项(篇)以上,并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应用;或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技术讲座3次以上。www.syt126.com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撰10万字以上)。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享受副省级待遇的地区;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各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委、局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畜牧(兽医)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按照近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畜牧(兽医)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按照近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畜牧(兽医)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取得不同专业学历(学位),但其中一个专业学历(学位)为畜牧(兽医)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学历(学位)可按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认定。
(五)项目或课题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本条件中规定的项目或课题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六)主持人是指承担科研、科技成果推广或工程项目任务,从总体设计、组织实施、全面管理到项目结束,在总结、鉴定、验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地组织、指导的第一负责人;主要完成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主要参加人是指科技、工程项目中,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参与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重要组织部分的工作,亦称项目执行人、主研人员或骨干人员、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七)奖励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机关、行业主管或被授权的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活动,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的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
(八)省部级奖项包括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省科技突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农业技术奖、省山区创业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省青年科技奖可参照上述奖励执行。
(九)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取得获奖证书且在额定名额内的人员,以奖励证书为准。
(十)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及三大检索论文。
(十一)论文是指本人独立撰写、发表的论文;或本人执笔撰
写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合著论文。
(十二)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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