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申报研究员、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正高级工程师(农机、水产专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副研究员、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研究)工作满5年,其中,取得工程类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可提前1年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农机、水产专业)。
能力业绩条件:
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
(一)专业理论水平
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高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产业发展。
(二)工作能力
1.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解决农牧业农村牧区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2.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指导相应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工作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员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后,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3项以上:
1. 主持完成国家级或自治区(省、部)级科技推广项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自治区(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其中1项以上;或获自治区(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项以上;或获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丰收二等奖以上、自治区丰收一等奖其中2项以上;或获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2项以上;旗县级以下申报人员须获自治区丰收一、二等奖、盟市科技成果一、二等奖2项(至少1项为一等奖)以上;
3. 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旗县级以下申报人员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领域论文;或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5篇以上专业论文,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 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专著应是本人承担科技推广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成果;
5. 主持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大规模应用;
6.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7.主持的农牧业农村牧区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在重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牧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牧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
8. 主持编写的农牧业农村牧区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
9. 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部以上;或主持制(修)订地方标准2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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