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3年畜牧兽医师职称申报时间安排
参评程序与时间安排
申报人应按照《农业技术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审参评条件》(附件1)规定,根据自身条件申报所从事专业的相应级别职称。
1.个人网上申报(7月4日—7月17日)
与本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本市职称评审。无社保缴纳单位的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请电话咨询申报方式。中央在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需按有关规定委托评审。
申报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登录之后,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要求填报有关信息,上传业绩成果、代表作等材料,提交本人社保缴纳单位审核。申报人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7月4日—7月31日)
申报人社保缴纳单位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法人办事”栏登录之后,进入“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对申报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如实填写并提交单位推荐意见兽易.通.搜集,整理。
3.职称评审机构审核(7月—8月)
职称评审机构组织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所补正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根据职称评审机构通知重新进行公示。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职称评审机构将发送短信通知至申报人预留手机号码。
4.个人网上缴费(8月)
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在申报系统点击“我的申报状态”进行网上缴费操作,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成功后即为完成申报。申报人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
根据有关规定,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含正高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初级每人200元。
5.答辩评审(9月-11月)
初级职称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中级、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需进行现场答辩,将通过短信告知申报人到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答辩通知书》。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答辩的,视为放弃申报。
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需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才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6.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验收。评审结果通过验收后将分批次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在市农业农村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
7.颁发电子职称证书
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可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个人办事”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模块下载使用。法人或个人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法人办事”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模块进行查验。
点击查看:2023年北京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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