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玉农通〔2023〕37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玉溪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 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玉职改字〔2023〕2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3年玉溪市农业技术初、中、高评委会将安排在9月份开展评审工作,结合农业系统各专业的实际,现将玉溪市2023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正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一、贯彻执行最新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条件
贯彻执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对2023年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工作要求,做好我市2023年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一)职称名称、专业设置、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其他事项。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附件12)执行。
(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事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年限及相关条件仍按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审前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3)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示情况反馈表》(附件10)。
(四)专业年限和履职年限以足年计算。推荐评审要求的截止时间:申报统一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二、玉溪市农业技术初、中、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请申报人员准备一个资料袋,在封面贴上《云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8),并在袋内装入以下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1)1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须排版在封底。2019年省人社厅已对申报评审表中关于基层用人单位填报内容进行补充,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兽易.通.搜集,整理)。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1份。
3.《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份。A4排版,按下列顺序装订:①附件目录;②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含同级)复印件;③聘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含同级)复印件(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还需提供《云南省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岗位聘用备案表》首聘及续聘的复印件);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或《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企业申报人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和省、市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存证明复印件);⑤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工作能力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⑥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复印件;⑦2020-2023年的继续教育、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非公企业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⑨其他证明性材料复印件等。
4.《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3)一式25份,A4纸正反打印,短边翻转,其中必须有一份为原件。
5.单位推荐意见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6)。
6.公示情况说明1份。
(二)各有关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推荐评审评议名册。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均须填报《玉溪市2023年度农业系列职称申报名册》(附件4)和《2023年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附件5)电子文档(无需报纸质版)。
2.《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推荐情况备案表》(附件7)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管理批文或岗位卡各1份。
3.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需上报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姓名和号码之间不能有空格、横线等符号),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三)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市直有关单位请务必按照职改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要求做好推荐和材料的审查、核实工作,所有复印件须经本单位经办人审核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XXX,XX年X月X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未经签名确认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予认可。
2.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各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报送推荐报告1份(附件11)。报告应包括评审、推荐及公示等内容,并分类别、分级别注明推荐人选排名。
3.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7月31日—8月4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相关单位统一报送到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人事科)7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7-2011712,联系人:李旭莹
附件:(附件文件打包点击下载)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
4.玉溪市2023年度农业系列职称申报名册
5.2023年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6.单位推荐意见(格式)
7.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推荐情况备案表
8.云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贴于资料袋封面)
9.评审材料中常见问题
10.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示情况反馈表
11.申报评审推荐报告(模板)
12.职称评审条件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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