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改革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同人社字〔2023〕120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大同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畜牧、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等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爱岗敬业,热爱“三农”,勇于改革创新,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践中起引领作用;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且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的技术问题。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
中级条件:一般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满4年,即2019年底前任职。学历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相同的,须连续从事同一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且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满10年。县级及以下单位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满10年,学历可放宽到中专。企业及非公有制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
初级条件:一般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取得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或具有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具有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取得中专学历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或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六年。
(三)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称,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累计不低于4次,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申报评审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累计不低于2次,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四)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在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相近的科技或农业专业技术奖项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与本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须在有效期内),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其业绩成果以专利(奖励)证书为准;
3、参与科技或农业类项目1项,并经专家组验收或鉴定,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须提供完整、规范、相对应的项目计划任务书、验收或鉴定证书,并加盖计划任务单位印章及组织验收单位章)。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课题)1项及以上(须提供完整、规范、相对应的项目计划任务书、验收或鉴定证书,并加盖计划任务单位印章及组织验收单位章);
5、本人作为主要起草人制(修)订的地方技术标准2个(须在有效期);
6、参与编写农业类培训教材,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
(五)学术能力水平
1、中级评审以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作为学术能力水平评价的主要依据。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1)第一部分主要包括学习及继续教育经历、所获荣誉、参加学术团体等情况,字数不超过300字;
(2)第二部分主要包括聘任初级以来重点研究成果、重点推广的农业技术,包括撰写的论文、论著、调研报告等,说明主要观点,并加以阐述(发表或未发表的学术观点均可),2000字左右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3)第三部分主要包括聘任初级以来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总结,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本人所获得的奖项和发明专利、制订的行业标准、完成的项目及取得的荣誉等工作业绩进行综述,2000字左右。
个人信息不得在专业技术报告正文出现,专业技术报告中涉及的本人信息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县”等表示。
2、初级评审以个人工作总结为学术能力水平评价的主要依据。
(六)高技能人才评审条件
具有农艺(畜牧、兽医)技师以上资格,任现职满3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相关申报条件者,可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有农艺(畜牧、兽医)高级工以上资格,任现职满2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相关申报条件者,可申报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范围且符合评审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逐级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除资历条件外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首次申报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
助理工程师(水产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畜牧师(兽医师),助理工程师(农机化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农艺师。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水平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县级及以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将个人申报的材料,报送到县农业农村主管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把关,由本县人社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函后,统一报送至大同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评委会;市级申报人员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由市直部门统一报送至大同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评委会。评委会办事机构在规定申报时限期满后,将接收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整理后,填写《大同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批表》,于评审会召开前10天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抽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参评人员名单。
(四)评审的组织实施。在评审会召开前,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评委抽取、人员分组、场地管理、评议标准、试卷命题与阅卷、评审答辩、淘汰规则等主要环节。
五、申报评审纪律
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和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审核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等做出承诺,必须签署意见及审核人姓名并负责。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有虚假内容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评审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申报材料
(一)中级申报材料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3份。
2、资格证、聘任证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注明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未在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查询年度范围内的毕业证,需提供本人档案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人社局公章。(本人档案无学历认证报告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与劳动合同相印证的社保材料一份(事业单位除外)。
4、若发表过论文、论著或者获得过表彰奖励的,需提供论文、论著、证书原件、复印件、检索页各1份,复印件须注明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5、任职年限内近四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人社局公章)和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
6、个人工作简历1份(加盖单位公章)。
7、申报人所在单位“三公示”情况的说明材料。
8、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报告一式2份。
9、《大同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批表》一式5份。
10、《大同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纸质版一式5份,同时报电子版)。
11、县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出具县级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函,市直单位申报人员出具市直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意见函。
12、《大同市2023年度农业系列申报中级技术职务人员简况表》(只报送电子版)
13、参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二)初级申报材料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3份。
2、资格证、聘任证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注明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未在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查询年度范围内的毕业证,需提供本人档案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人社局公章。(本人档案无学历认证报告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与劳动合同相印证的社保材料一份(事业单位除外)。
4、若发表过论文、论著或者获得过表彰奖励的,需提供论文、论著、证书原件、复印件、检索页各1份,复印件须注明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5、任职年限内近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人社局公章)和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
6、个人工作简历1份(加盖单位公章)。
7、申报人所在单位“三公示”情况的说明材料。
8、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一式2份。
9、《大同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批表》一式5份。
10、《大同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纸质版一式5份,同时报电子版)。
11、市直单位申报人员出具市直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意见函。
12、《大同市2023年度农业系列申报初级技术职务人员简况表》(只报送电子版)
13、参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七、其他事项
1、专业工龄计算。从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之当年算起,实算至2023年底。如:要求专业工龄满20年,为2003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2、答辩内容。中级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大同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答辩。主要以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及支撑材料为依据,对本人所从事专业的有关政策、专业知识、研究成果、岗位履职等进行答辩。
3、时间安排。全市报送材料截至时间为11月19日,所有表格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评审材料,11月19日后全市停止受理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西5楼501室大同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0352—7935501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申报评审所需资料请登录邮箱:dtnwrsk@163.com,密码:7935501下载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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