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81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治区农牧业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人发﹝2021﹞199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区直单位农牧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对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3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以下简称“加试”)和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自行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公告》,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三、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
1.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报名参加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办公楼1506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有效期内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起所有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审查现场需要扫描二维码进行确认(大学起所有学习阶段都需打印)。
4.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县市区以上(含旗县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6.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3)。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
8.招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10.以上所需材料请按原件、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并按顺序排列好,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加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所有资格复审材料,于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加试)资格。
3.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加试
(一)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能力加试。加试采用现场翻译方式进行,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过口述形式翻译成蒙古语言。加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加试后,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加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5日10∶00。
(三)加试时间:2023年6月19日,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
(四)参加加试的考生凭《加试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加试。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加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加试资格。
五、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考生6月21日17∶00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http://www.impta.com.cn)。
6月26日-6月30日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他岗位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须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护照)、《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面试时考生着装大方得体,不得着行业制服、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等。
5.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六、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 0471-6652151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 0471-6300782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综合保障中心 | 0471-6652109 |
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0471-2947320 |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0471-2521363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 | 0471-6652156 |
内蒙古自治区植保植检中心 | 0471-3596351 |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面试语种确认书.doc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6月7日
各位考生:自治区农牧厅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9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办公楼15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号)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格复审提供材料及要求(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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