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43号)的要求,结合省农业厅工作实际需要,现将我厅有关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1992年11月30日前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11月30日-12月6日,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复印件、3张1寸免冠照片。报名者需填写《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地点为:河北省农业厅人事处。(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农业大厦807室,火车站乘6路、32路河北日报社站下车东行50米。),其中报考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岗位的需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975号)
咨询电话:0311-86684394(河北省农业厅人事处)
0312-5078989(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需严格按照我厅公布的招聘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要求报名,专业、学历学位不符者一律不得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需及时关注河北农业信息网公布的相关笔试、面试、体检时间等信息,我们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
河北省农业厅人事处
二O一O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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