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发2019年吉林省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19〕3号)和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地申报的2019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材料开展了评审工作。经过市(州)、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拟将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等单位(详见附件)确定为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承担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6日-6月14日。如有异议,请向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核查依据。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0431-88904204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拟实施单位及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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