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程(试行)》,现将经县级初审、现场检查、产地环境检测、产品检测、市级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第七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及时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反映。
公示期限:9月13日-9月19日。
联系电话:0551-62611221、62616195。
附件:
1.第七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
2.第七批复查换证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
附件1第七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docx
附件2第七批复查换证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docx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4日
文件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七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评审结果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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