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经开区教育领域用人需求,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6家事业单位,分别为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第一中心小学、人大附中亦庄新城学校、北京市建华实验亦庄学校、北京亦庄实验小学和北京市第二中学经开区学校,拟招聘101名工作人员。
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设置34个岗位,计划招聘56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第一中心小学设置5个岗位,计划招聘6人;人大附中亦庄新城学校设置7个岗位,计划招聘11人;北京市建华实验亦庄学校设置13个岗位,计划招聘17人;北京亦庄实验小学设置5个岗位,计划招聘7人;北京市第二中学经开区学校设置3个岗位,计划招聘4人。以上均为专技岗,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截止时间至发布公告之日)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非北京市常住户口仅限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且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相关条件均须符合2023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招聘范围为“社会人员”的,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部分岗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方式为: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7月(不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7年7月(不含)以后出生。
2.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2023年7月15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硕士毕业生须为1993年1月(含)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博士毕业生须为1988年1月(含)以后出生。
2022年8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3.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
4.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聘用后即构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综合专业考核、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综合专业考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一)网络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7日下午16:30,登录北京亦庄国际人才发展集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zhaopin.etowntalent.cn/portal/),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公开。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视情况进行调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综合专业考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线下综合专业考核,进入综合专业考核人员进行15分钟的说课(含互动答辩);考官针对应聘岗位所需具备的综合素养进行提问,时长10分钟,总时长2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023年8月上旬,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成绩,此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综合专业考核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组织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依据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和德、能、勤、绩、廉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网址(http://kfqgw.beijing.gov.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政策、招聘岗位、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接受考生咨询。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提出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10-67832044。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教育领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
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13031006902; 010-6780379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招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参加考试不得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考试规则取消考试成绩,同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的资格。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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