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我省又有新举措。8月2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提升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创新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
A事业单位“高级岗位”将更多
对于技术人员来说,职称是反映其专业能力的“标杆”之一。以后,我省各级事业单位都可以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还将适当提升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以往未明确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的事业单位在所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5%以内确定。对于以往已明确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的事业单位,可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3%,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可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5%。
B专业技术岗位向基层贫困地区倾斜
《通知》提出,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在原有标准上各提升5%;对于我省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在原有标准上各提升10%,引导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对于累计在乡镇工作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县乡事业单位已聘专业
技术人员,在岗位设置管理和调整时,可不占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同时,开辟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绿色通道。对县乡以下事业单位已符合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未聘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对聘期内3年获得考核优秀的已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C推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择优聘用
根据《通知》,开辟高级技师岗位管理绿色通道。对已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任职条件聘用至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推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择优聘用,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勤技能人员聘用到相应工勤技能岗位: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有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工龄满30年,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为人才提供更好的环境,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备案环节,推进网上业务办理。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事项清单要求,进一步完善数据信息,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现岗位设置、人员岗位备案等岗位管理事项的网上办理,推动实现省市县系统互联和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切实提升办事效率,减轻单位负担。(本报记者 逯彦萃 本报通讯员 孙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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