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至20日,宁德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屏南县振春农场、周宁县潘园农机专业合作社、寿宁县闽蔬种植专业合作社、霞浦县农玢农业合作社等四个单位申报2025年宁德市山地水稻机械化生产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点工作进行评审,专家组采取审阅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按照遴选方案拟定的评选标准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进行打分,其中屏南县振春农场平均分77.67分,周宁县潘园农机专业合作社平均分95分,寿宁县闽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平均分96分,霞浦县农玢农业合作社平均分85.5分。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得分排名,经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由周宁县潘园农机专业合作社、寿宁县闽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2025年宁德市山地水稻机械化生产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点建设。
现将以上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1日-5月28日),如有异议,可向宁德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宁德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825814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电话:2315599
宁德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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