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县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 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26〕32号)、《关 于开展2026年度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通知》(阜人社函 〔2026〕11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 全县职称评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临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 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临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临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 留证或我省颁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 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 职称评审。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 职称。
二、职称政策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人社部及我省相应系列 (专业)职称文件执行。
(一)申报人应按照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工作资历(任 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 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 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 限累计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 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应达到规定学时,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 完成所有学时。
(二)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工程技术领 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专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 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9〕16号)、《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 人社发〔2017〕72号)要求,不再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用人 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 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事业单位相 关人员报考职业资格考试及职称考试前,须事先取得单位同意; 通过考试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即“以考代评”人员),事业单位可 结合工作需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相应程序,通过竞聘上 岗等方式择优聘用。
(三)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 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评价的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 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 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四)符合我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条件的,按国家和省 有关规定执行。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从原渠道参加职称评审, 不得从职称“绿色通道”申报卫生系列职称。
(五)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
(六)持续加强数据归集,职称评审数据应按照规范格式、 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省人社厅。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 资格历史数据不归集、不上传。
三、优化职称评审工作
(一)推行职称评审“盲评”改革。评委盲抽。评委会组建单 位在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抽取专家评委,评审 系统自动匹配、随机产生。材料盲审。评审系统自动分配评审材 料。过程盲评。申报人员及其业绩材料关键信息将打码屏蔽,姓 名以编号序列号代替。
(二)规范职称申报渠道。 申报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 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 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 称资格)。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 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 三 )压实资格审核责任。各部门、各职称评委会推行资格 审核 AB岗实名制,职能部门(单位)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职称申 报政策条件、时间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应及 时告知审核结论,向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反馈未通过原因;对申报 人材料确需二次补充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报人或推荐单位补充相应材料。推动职称申报数据与学历、论文查重 ( Al 撰写检 测)、期刊合规查验、持有职称证书、社保等数据联通核验,筛 查处置异常数据。
(四)依规开展异地确认。 从省外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 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 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区域、原单位经社会化评审 取得的职称证书,在我县用于职称申报、岗位聘任的,由人社部 门按管理权限依规协助办理;用于其他经济社会活动的,本着“谁 使用、谁评价”原则,可由用人单位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结合 证书原件及相关批文材料、系统网查等,予以核验。
(五)优化企业人员职称评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 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可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 约,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各评 委会向评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放,评委会组建部 门和人社部门,主动帮扶区域内民营企业建立职称申报账户,指 导申报人员建立个人申报账户。
(六)强化职称申报诚信管理。 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 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 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 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 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 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 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业绩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 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
(七)稳妥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突出继续教育的公益性,持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免费学习。专业科目学习 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专业技 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及时高效组织好线下学 时认定和折算登记核验等工作。
四 、职称评审
(一)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安排由省、市相关专业职称评审 委员会统一部署。
(二)2026年度我县工程系列、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采取 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
1.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9月15日-9月 3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各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0 月2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网址: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 击“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 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 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 录即可,也可以使用皖事通、电子社保卡或支付宝扫码登录。进 入“职称申报”页面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下载操 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登录成功后,选择 “2026年一临泉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6年一临 泉县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3.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 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资历、继续教育、业绩等申报材料 (如为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申报初级职称提 交的专业技术报告,需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能体现本人技术水平,并经单位审核盖章,不得以日常工作总结代替专业技术报告。
4.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 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 的,责任自负。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 的《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
6.纸质材料报送。网上申报经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申 报人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1 份,逐级审核盖章,在10月25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县人社局专 技股。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 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工作另行通知。
五 、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一)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范围
对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 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可 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 列)。县人社部门认定审批辖区内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对学历、资历的要求如下:中专或大 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 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 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 直接定中级。
根据《安徽省企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标
六 、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评审监管。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 评审监管规定,对职称评审实行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 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 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 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 期3年。禁止多头申报,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 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对申报人提交 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考核情况等,逐级 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 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要严肃评审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 策,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对违反职称评审纪律、影响评审质 量、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 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要加大政策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 及时解读职称评审政策。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化解职称评审 信访矛盾和可能舆情作为重要工作。要持续关注群众咨询和反映 较多的问题,深入企事业单位,“开门宣讲”,提升职称政策知晓 率。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558—5390510
地址:临泉县城南街道城中南路193号县人社局407室
附件
1.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
2.单位公示证明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申请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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