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
1.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高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解决农业农村 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二项:①主持省级以上重点 推广项目或攻关项目(课题)1项,主持市(厅)级重点科技攻关(推广)项目2项;②主持完成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 训)项目3项以上;③主持编写本专业技术规划或调研报告3项以上。
3.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省(部级) 奖获得者;②获国家或省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③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④取得农业专业国家发明专利2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排名第1),在实际中应用,取得显著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主编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农业学术、技术推广教材20万字以 上;或在国家级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文章5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独立撰写;或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著作,作者 排序应为前三名。
5.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 够指导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6.—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 本系列副高级职称后,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
7.学历、资历破格。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符合申报正常晋升评审的学历和资历称为规定学历、资历。资历破格人员须担任高级农艺师3年以上):①国家级奖的主要贡献者;②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③省(部)级奖二 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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