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申报副研究员、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农机、水产专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副研究员:具备博士学位,且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且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2. 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农机、水产专业):具备博士学位,且取得本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其中,取得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可提前1年申报;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且取得本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其中,取得工程类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可提前1年申报高级工程师(农机、水产专业)。
业绩要求:
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一)专业理论水平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二)工作能力
1.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解决农牧业农村牧区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
2. 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有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工作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员取得相应中级职称后,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2项以上:
1.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自治区(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其中1项以上;或获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丰收奖二等奖以上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获自治区丰收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旗县级以下申报人员须获自治区丰收奖2项以上,或盟市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
2. 在相关专业领域内撰写公开出版的专著1部以上,且为副主编以上编者;或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旗县级申报人员至少2篇论文),且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或主笔起草过一项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问题调研报告、规划、技术方案等并被本行业或政府采纳(提供相关证明);
3. 主持、承担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具有国内较高水平,得到一定规模的应用;
4.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5. 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的农牧业农村牧区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在重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牧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牧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
6. 作为主要编写者,参与编写的农牧业农村牧区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
7. 主持或负责综合、管理、测试、检验、农业教学等部门工作十年以上,并为多个项目的基础性工作作出重要贡献(提供相关证明);
8. 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部以上或地方标准3部以上;
9. 在苏木乡镇农牧业机构工作的人员,提供一篇能够完全反映本人工作情况的工作总结,包括工作量、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成果、做出的贡献以及社会和同行的认可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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