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举办首批渔业官方兽医线上培训,兴安盟农牧局组织各旗县市农牧部门分别在各自分会场参加培训。兴安盟农牧局二级调研员张福君、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夏国宏在兴安盟农牧局分会场参会。自治区渔业渔政局局长王坚主持会议。会议邀请全国水产技术总站总工程师李清就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全国水产技术总站副处长余卫忠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解读,
5月17日—18日,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自治区农牧业厅委派的联合专家组莅临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开展CMA认证和CATL考核现场评审工作。
专家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第163 号令)《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 39 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认真听取工作汇报,通过巡查实验室、查阅体系人员和设备档案资料、技术运作记录、现场试验、座谈交流、口头问答等方式,对实验室环境条件、人员能力、仪器设备条件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全要素评审。经过紧张有序、严谨细致的现场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环境设施能满足检测项目要求,基本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CATL)相关标准,同意该中心实验室基本通过现场评审,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现场辅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包头市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猛及局监管科、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人参与了评审。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实验室顺利通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CATL)现场评审,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市农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全市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各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各铁路(航空)动物卫生监督检验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证官方兽医的备案管理,切实做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现将出证官方兽医备案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已经认定电子出证官方兽医的备案2015年4月15日前,请各盟市对辖区内在《内蒙古动物卫生监督网》上登记的出证官方兽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出证官方兽医登记备案制度》、《内蒙古自治区跨盟市出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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