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农业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1份。以市地、中省直部门为单位上报推荐报告,不单独受理县(市、区)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包含推荐委员会人员构成、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及公示等相关情况。
2.公示情况说明。由申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说明须包括公示范围、公示内容、推荐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明确说明公示期是否有异议)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评人员名册》(附件2)一式2份,附文档电子版兽.易通.搜集.整理。
(二)申报人员呈报的材料
主卷材料(A卷,单独档案袋)
1.《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不需胶印,其中1份为主表。
2.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被聘在岗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事业单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基层”条件申报的人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能够认定单位所处基层地域的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已取得原农业工程类职称的农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当前现有职称在评审时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评审表》。
4.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认证材料。对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自动获取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无需提供证书原件,仅提供复印件即可;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仍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5.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需提供《黑龙江省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或《岗位任职合格证明》(附件5)。
6.同级改职人员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7.申报平台自动生成的《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1份。
副卷材料(B卷,单独档案袋)
1.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材料,按成果证书、获奖证书、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荣誉证书、业绩材料等按顺序装袋。
2.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不需要装订,与业绩成果材料按顺序装袋。
3.副卷材料全部装入档案袋上报,每个档案袋均需粘贴材料目录(网上申报平台自动生成的目录、本通知附件1目录均可)。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个人档案归所在地组织部管理的,相关工资审批表无法提供原件时,可由所在地组织部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组织部的印鉴。申报材料由市(地)、中省直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单独受理县(市、区)或个人报送。
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2023年9月11日-15日(每日11:30-13:30午休)。
2.受理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农科教结合培训中心(盛世中天酒店)8楼817会议室(采取分时段、分组别方式审核材料,请各地各单位提前预约);联系电话:0451-82621974。
点击查看:黑龙江2023年度农业系列全省正高级和省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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